尊敬的凯里东南村镇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扩内需促消费,根据〔2024〕第11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相关要求,我行将依法有序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调整机制
(一)适用范围
我行发放的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利率加点值调整
1.调整条件
如借款人的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需调整。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2.调整内容
借款人的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借款人可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4.申请渠道
借款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我行进行申请。
(三)重定价周期调整
1.调整条件
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2.调整内容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借款人可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根据合同约定,我行将与借款人签订关于变更约定利率方式等内容的补充协议。
4.申请渠道
借款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我行进行申请。
二、其它事项说明
(一)存量利率调整机制启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行可受理借款人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借款人可联系客户经理或拨打电话0855-2129558咨询。
(二)固定利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贷款处理
固定利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仅限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定价调整机制的,按照前述规则对LPR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进行调整。
三、温馨提示
1.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请及时向我行提出申请。
2.申请对存量房贷进行定价调整的,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3.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户经理或拨打电话0855-2129558咨询。
特此公告
凯里东南村镇银行
2024年11月7日